对第三者而言,必须返还全部财产。能够实物返还的,第三者应当原样返还。房产、车辆等,需过户回原夫妻名下。倘若财产已灭失或转卖,按当前市场价赔偿。例如,丈夫赠送的金饰被变卖,第三者需按现价赔偿10万元。 需要注意的是,第三者不享有得利丧失抗辩。 即便第三者不知赠与人已婚,或财产已消费 (如用于旅游、医疗) ,仍需返还。唯壹的例外,是“善意受赠人”可向过错方索赔损失。 
对于过错方而言,可能导致婚内提前分割财产,或者离婚时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。一旦发生婚外赠与,另一方可在不离婚的情况下,提前分割共同财产,防止进一步流失。同时,法院还可以对擅自赠与方少分或不分财产。某案例中,丈夫婚内赠与第三者200万元,离婚时仅分得30%共同财产。 或许有人会说,第三者可能是被小三,也是无辜的,她不应该获得保护吗?的确,现实中存在受赠人不知道赠与人已婚 (如被伪造离婚证欺骗) 的情形,法律对善意第三者也提供了特殊保护。 本条司法解释规定,赠与无效后,应当按照《民法典》第157条处理。该第157条中,包括损害赔偿的规定。也就是说,善意第三者因为赠与无效财产返还而遭受损失的,可以向赠与人请求损害赔偿,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

